为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现将我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中心关闭,暂不在诉讼服务中心受理立案及申诉信访申请。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申请立案的,请通过陕西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
2. 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因治疗、隔离或交通管制等原因不能参加庭审、调查、调解等诉讼活动的,可电话联系办案法官申请延期审理。对于因患病治疗未能及时申请延期的,我院将根据情况予以妥善处理。
3.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我院申请网上开庭,或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对于法官安排的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在条件具备情况下,请予以积极配合。
4.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或者确认过电子送达地址的,我院将优先选择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传真等电子方式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
5. 法院是公共司法场所,疫情防控期间,确因紧急情况或特殊原因,必须到我院办理诉讼事宜的,应提前与相关部门人员联系确认,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出示防疫健康码、行程码,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配合我院进行体温检测。
我院将全力以赴,依法及时推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对于部分执行、保全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敬请谅解。
如您有诉讼、执行方面咨询和求助,可在工作时间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立案庭:029-33559628
院办公室:029-33559608
执行局综合科:029-33555260
如您有相关信访问题需要咨询,可在工作时间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9-36559631。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