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秦都法院:【“陕亮执行•2024丹衡咸法 如我在执”系列专项行动之八】司法拘留促执行 合法权益得保护
作者:张佳乐  发布时间:2024-07-16 09:13: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秦都法院执行局干警全力贯彻落实“陕亮执行•2024丹衡咸法 如我在执”系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过周密部署,按照预定方案,以雷霆之势拘传多起案件被执行人。

在朱某某与刘某某及某公司合伙纠纷一案中,经过法院一审、二审,最终判决刘某某及某公司偿付朱某某336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刘某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朱某某迫于无奈,向秦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及时进行网络查控,同时将刘某某第一次传唤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刘某某谎称自己在某单位有到期工程款未领取,法院可以执行该笔款项。得知此线索,执行干警迅速赶往该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却被告知刘某某已于一周前将工程款全额领取。执行干警返回后,立即第二次传唤刘某某至法院询问情况,眼看谎言要被拆穿,刘某某又声称判决确定的偿付数额有误,自己与朱某某之间没有这么多欠款,扬言法院不能把他怎么样,态度极其嚣张,并拒绝履行义务。

面对此情况,执行法官依旧不厌其烦地向刘某某释法明理,说明该执行依据是经过二审判决认定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并强调了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但刘某某对法官的话语充耳不闻,丝毫没有履行之意,仍坚称其不应偿还336万元及其他费用,而只应支付20余万元,且言语生硬对抗法院执行。执行法官随即果断采取强硬手段,对刘某某实施拘留措施进行惩戒。在带其到医院体检、送往拘留所的途中,刘某某一改之前的蛮横态度,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并在当天让家人送来50万元现金,还通过微信向朱某某转账部分欠款,此后一周内又现金履行30万元,截止目前共履行137万元至申请执行人处,剩余案件款双方正在协商解决中。

案件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重要方面。秦都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扎实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打击拒执力度,彰显司法为民温度,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秦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