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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秦都区人民法院警示教育课堂
作者:段博  发布时间:2024-08-09 09:03:54 打印 字号: | |

8月7日,秦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受贿案,秦都区监委组织拆迁领域相关工作人员20余人旁听庭审。 

    被告人杨某原系咸阳市秦都区古渡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工作人员,2016年2月至2023年4月被抽调至秦都区城市建设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从事征迁相关工作。其利用担任东南坊村、魏家泉村、石斗村、居然之家二期征迁等项目的拆迁队员职务便利,向村民索取或收受贿赂,承诺提高征迁补偿款额或通过其操作为“违建房”获得补偿款,多次收受或索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声声审判扣问初心。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到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再到最后被告人陈述环节,通过“零距离”旁听庭审,把警示教育课堂前移到法庭庭审一线,把庭审现场变成违法违纪人员“现身说法”的教育平台,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该案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和震慑作用,让旁听人员真正体会到了“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含义,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群”的预防效果。

 
责任编辑:秦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