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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法院:昔日恋人起纠纷 法官耐心巧化解
作者:孙倩兮  发布时间:2024-09-14 08:51: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秦都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因财物赠与产生的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积极引导和耐心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案原、被告曾是一对恋人,双方在恋爱期间,男方多次向女方赠与财物,包括大额现金转账、首饰及电子产品等。然而,随着感情的变化,双方关系破裂,男方认为部分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应当予以返还,而女方则认为这些财物是恋爱期间的正常赠与,不应予以返还。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男方遂将女方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仔细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并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深入分析各自的诉求和争议焦点。男方表示,自己在恋爱期间付出了大量的财物,现在感情破裂,希望女方能够返还部分赠与,以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女方则认为,这些赠与都是男方自愿给予的,且自己在恋爱中也付出了感情和时间,不应该返还。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注重情感疏导与法理释明,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恋爱期间的赠与一般属于无偿赠与,但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涉及返还,同时还强调了恋爱关系中的情感因素和责任担当,提醒双方要珍惜曾经的感情,不要因为财物问题让矛盾进一步激化。

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逐渐认识到虽然恋爱关系已经破裂,但曾经的感情仍然值得珍惜,于是表示愿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纠纷。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方自愿返还部分财物给男方,而男方也表示放弃其它返还要求。至此,该起恋爱期间的赠与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实质性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展现了法官的专业素养和人文关怀。在此,法官也提醒广大情侣要树立健康的恋爱观和价值观,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和筹码,理性对待财物赠与,避免因感情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责任编辑:秦都法院